关于转发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保健食品标签管理相关规定的公告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知


发布时间:

2019-04-23 15:05

  各会员单位:

 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标签监督管理,使消费者更易于区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、药品的区别,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、明白消费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《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研究起草了《关于保健食品标签管理相关规定的公告(征求意见稿)》(附件1),现转发给各位会员,请大家认真组织学习分析,根据文件要求和生产、市场实际提出意见和建议(包括蜂胶、蜜、粉、浆等有保健批文产品),并于2月21日前将意见反馈表(附件2)反馈协会秘书处。

  邮箱:zgfcpxh@126.com

  联系人:罗照明010-59361519 13521038693

  附件1:关于保健食品标签管理相关规定的公告(征求意见稿)

  附件2:反馈意见表模板

  中国蜂产品协会秘书处

  2019年2月12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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