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转发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保健食品标签管理相关规定的公告(征求意见稿)》意见的通知
发布时间:
2019-04-23 15:05
各会员单位:
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标签监督管理,使消费者更易于区分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、药品的区别,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、明白消费,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《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》等法律法规,研究起草了《关于保健食品标签管理相关规定的公告(征求意见稿)》(附件1),现转发给各位会员,请大家认真组织学习分析,根据文件要求和生产、市场实际提出意见和建议(包括蜂胶、蜜、粉、浆等有保健批文产品),并于2月21日前将意见反馈表(附件2)反馈协会秘书处。
邮箱:zgfcpxh@126.com
联系人:罗照明010-59361519 13521038693
附件1:关于保健食品标签管理相关规定的公告(征求意见稿)
附件2:反馈意见表模板
中国蜂产品协会秘书处
2019年2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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