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食药监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
发布时间:
2019-01-16 16:18
1 蜂蜜
1.1 适用范围
本细则适用于蜂蜜食品安全监督抽检。
1.2 产品种类
蜜蜂采集植物的花蜜、分泌物或蜜露,与自身分泌物混合后,经充分酿造而成的天然甜物质。包括不同种类的蜂蜜,根据蜜源植物分为单花蜜和杂花蜜(百花蜜)。
1.3 检验依据
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,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。凡是不注明日期的,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。
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
GB 276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
GB 4789.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
GB 4789.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大肠菌群测定
GB 4789.1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霉菌和酵母计数
GB 5009.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
GB/T 5009.140 饮料中乙酰磺胺酸钾的测定
GB 1496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蜂蜜
GH/T 18796 蜂蜜
GB/T 18932.19 蜂蜜中氯霉素残留量的测定方法液相色谱-串联质谱法
GB/T 18932.22 蜂蜜中果糖、葡萄糖、蔗糖、麦芽糖含量的测定方法液相色谱示差折光检测法
GB/T 23495 食品中苯甲酸、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
农业部781号公告-8 蜂蜜中双甲脒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-质谱法
农业部781号公告-9 蜂蜜中氟胺氰菊酯残留量的测定气相色谱法
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
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
相关的法律法规、部门规章和规定
1.4 抽样
1.4.1 抽样型号或规格
预包装食品。
1.4.2 抽样方法及数量
生产环节抽样时,在企业的成品库房,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4个不同部位抽取相应数量的样品。抽取样品量不少于2kg,不少于4个独立包装。
经营环节抽样时,在货架、柜台、库房或网络食品经营平台抽取同一批次待销产品,抽取样品量原则上同生产环节。
所抽取样品分为2份,约3/4为检验样品,约1/4为复检备份样品(备份样品封存在承检机构)。
抽取样品量、检验及复检备份所需样品量可根据检验和复检需要适量调整。
注:在本细则的规定中,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自行对检验结果进行复验时所采用的样品,应为抽取的检验样品,不得采用复检备份样品。
1.4.3 抽样单
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,并记录所抽产品及生产经营企业相关信息。
1.4.4 封样和样品运输、贮存
抽样完成后由抽样人与被抽样单位在抽样单和封条上签字、盖章,当场封样,检验样品、备份样品分别封样。为保证样品的真实性,要有相应的防拆封措施,并保证封条在运输过程中不会破损。样品运输、贮存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,确保样品不被污染,不发生腐败变质,不影响后续检验。样品的运输、贮存,应符合产品明示要求或产品实际需要的条件要求。
在网络食品经营平台抽样时,抽样单和封条无需被抽样单位签字、盖章。
1.5 检验要求
1.5.1 检验项目
检验项目见表26-1。
序号 |
检验项目 |
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 |
检测方法 |
1 |
铅(以Pb计) |
GB 2762 |
GB 5009.12 |
2 |
果糖和葡萄糖 |
GB 14963 |
GB/T 18932.22 |
3 |
氯霉素 |
农业部公告第235号 |
GB/T 18932.19 |
4 |
蔗糖 |
GB 14963 |
GB/T 18932.22 |
5 |
山梨酸及其钾盐(以山梨酸计) |
GB 2760 |
GB/T 23495 |
6 |
糖精钠(以糖精计) |
GB 2760 |
GB/T 23495 |
7 |
安赛蜜 |
GB 2760 |
GB/T 5009.140 |
8 |
菌落总数 |
GB 14963 |
GB 4789.2 |
9 |
大肠菌群 |
GB 14963 |
GB 4789.3 |
10 |
霉菌计数 |
GB 14963 |
GB4789.15 |
11 |
嗜渗酵母计数 |
GB 14963 |
GB 14963 附录A |
12 |
双甲脒 |
农业部公告第235号 |
农业部781号公告-8 |
13 |
氟胺氰菊酯 |
农业部公告第235号 |
农业部781号公告-9 |
1.6 判定原则与结论
原则上按照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判定,若被检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高于该要求时,应按被检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判定。
出具抽检检验报告,检验报告中检验结论按如下方式作出判定:
1.6.1 检验项目全部符合相应依据的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的,检验结论为:“经抽样检验,所检项目符合××××要求”。
1.6.2 检验项目有不符合相应依据的法律法规或标准要求的,检验结论为:“经抽样检验,××项目不符合××××要求,检验结论为不合格”。
2 蜂王浆
2.1 适用范围
本细则适用于蜂王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。
2.2产品种类
蜂王浆产品包括蜂王浆和蜂王浆冻干粉。
蜂王浆:工蜂咽下腺和上颚腺分泌的,主要用于饲喂蜂王和蜂幼虫的乳白色、淡黄色或浅橙色浆状物质。
蜂王浆冻干粉:通过真空冷冻干燥方法加工制成的脱水蜂王浆粉末。
2.3 检验依据
下列文件凡是注明日期的,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细则。凡是不注明日期的,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细则。
GB 2760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
GB 9697 蜂王浆
GB/T 21532 蜂王浆冻干粉
GB/T 23495 食品中苯甲酸、山梨酸和糖精钠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
经备案现行有效的企业标准及产品明示质量要求
相关的法律法规、部门规章和规定
2.4 抽样
2.4.1 抽样型号或规格
预包装食品。
2.4.2 抽样方法及数量
生产环节抽样时,在企业的成品库房,从同一批次样品堆的4个不同部位抽取相应数量的样品。抽取样品量不少于600g,不少于3个独立包装。
经营环节抽样时,在货架、柜台、库房或网络食品经营平台抽取同一批次待销产品,抽取样品量原则上同生产环节。
所抽取样品分为2份,约2/3为检验样品,约1/3为复检备份样品(备份样品封存在承检机构)。
抽取样品量、检验及复检备份所需样品量可根据检验和复检需要适量调整。
注:在本细则的规定中,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自行对检验结果进行复验时所采用的样品,应为抽取的检验样品,不得采用复检备份样品。
2.4.3 抽样单
应按有关规定填写抽样单,并记录所抽产品及生产经营企业相关信息。
2.4.4 封样和样品运输、贮存
抽样完成后由抽样人与被抽查企业在抽样单和封条上签字、盖章,当场封样,检验样品、备份样品分别封样。为保证样品的真实性,要有相应的防拆封措施,并保证封条在运输过程中不会破损。样品运输、贮存过程中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,确保样品不被污染,不发生腐败变质,不影响后续检验。样品的运输、贮存,应符合产品明示要求或产品实际需要的条件要求。
在网络食品经营平台抽样时,抽样单和封条无需被抽样单位签字、盖章。
2.5 检验要求
2.5.1 检验项目
检验项目见表26-2。
表26-2 蜂王浆检验项目
序号 |
检验项目 |
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 |
检测方法 |
1 |
10-羟基-2-癸烯酸 |
GB 9697 GB/T 21532 |
GB 9697 |
2 |
蛋白质 |
GB 9697 GB/T 21532 |
GB 9697 |
3 |
总糖 |
GB 9697 GB/T 21532 |
GB 9697 |
4 |
淀粉 |
GB 9697 GB/T 21532 |
GB 9697 |
5 |
灰分 |
GB 9697 GB/T 21532 |
GB 9697 |
6 |
酸度 |
GB 9697 GB/T 21532 |
GB 9697 |
7 |
山梨酸及其钾盐(以山梨酸计) |
GB 2760 |
GB/T 2349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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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3-11-06
2023-11-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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