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贯彻落实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 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》的通知
发布时间:
2021-09-03 15:46
协会各专委会:
6月7日,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下发了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通知),就分支机构的设立、机构规范运作、优化机构结构功能三个方面,提出了工作要求,根据该通知的精神及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、《中国蜂产品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》,协会要求所属各专委会进一步加强管理,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工作。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各专委会要认真组织学习贯彻《通知》精神,提高行业服务意识、优化服务能力,对长期不开展行业工作的专委会,协会将按照规定予以调整或撤销;
二、各专委会不得再设立分支(代表)机构或者以学组、工作组、志愿服务队、培训学校等名义变相设立分支(代表)机构;
三、以专委会名义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,专委会需要提前一周向协会秘书处提出纸质申请报备,协会审核通过之后,方可开展相关活动;
四、专委会使用印章前,需要提前向协会提出申请,经协会同意之后,方可使用。
为了深入贯彻落实通知和各项规定的要求,更好服务蜂产业健康稳步发展的大局,各专委会要自查自纠、自觉遵守规定、不触红线,为“十四五”时期我国蜂产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。
附件: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国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、代表机构规范管理的通知》
中国蜂产品协会
2021年8月30日
相关下载

通知公告

新闻中心
2023-06-01
2023-05-31
2023-05-3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