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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美国众议院通过了《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》,现正履行立法程序,预计将在年内正式实施。专家指出,我国对美食品出口的良好势头可能因该法案的实施而受阻。如果没有有效的应对措施,2010年我国对美食品出口可能会减少20%至30%。
据悉,美国是我国食品出口的第二大市场。该法案涉及领域广、层次深,一旦通过将对我除肉类、加工蛋制品和部分酒类外的食品、饲料、宠物食品、食品包装材料和陶瓷餐厨具输美贸易产生较大影响。
根据新法案规定,境外向美国出口食品的企业,包括宠物食品生产、包装、仓储企业都必须每年向FDA(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)登记,并缴纳500美元的登记费。集团公司下属子公司还必须单独登记并交纳年费。
新法案还规定,FDA将以更高的频率对企业进行检查,企业面临因检查不合格而失去输美登记资格的风险。FDA在有理由相信食品不合格时,不需要提出确切的证据即可要求企业自愿召回或下达强制召回令。同时,企业违反法案受到的处罚更加严厉,“只要FDA有理由相信某种食品是掺杂、错误标签的,就可以对食品进行行政扣留,扣留最长期限从30天增加到60天”。
检验检疫部门有关人士呼吁我国出口企业,要结合自身实际,对法案内容及其出台后可能带来的影响进行研判分析,积极应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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